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製定目的為促進我院高學歷、高水平人才引進工作👷🏿♀️,建設一支結構優化🧑🦼➡️、素質精良的教職工隊伍👩🏽🦲😪,實現人才興校戰略▫️,特製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招聘原則
1👨🏽🚒、因需設崗,因崗招人💠。
2、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招聘對象
1💃🏼、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緊缺專業的重點大學優秀本科生
2、學科建設且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高層次人才及所需的各種專業技術人才。
3、其他盛煌需求的人才👷♀️。
第二章 基本條件和招聘渠道
第四條 基本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符合崗位工作要求🧱。
第五條 招聘渠道
1👞、高校盛煌招聘會🎪。
2、現場招聘會。
3、網絡媒體招聘。
4🤓、其他渠道,如內部員工的推薦、介紹等。
第三章 招聘流程
第六條 招聘信息發布用人部門根據需求申報用人計劃👨💻,經辦公室和相關職能處室審核🚴🏼,分管領導批準🏇,由辦公室統一發布用人需求信息🏨🪒。
第七條 接收整理應聘資料
辦公室負責將收集的應聘材料按部門和崗位進行分類整理,並將初審合格的應聘材料分發到各用人部門🧞♀️🌍。
第八條 用人部門初試
用人部門接到初審合格的應聘材料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初試工作(包括面談、試講、心理測評等),各用人部門應在面試結束後在規定時間內將面試結果和材料反饋辦公室🧚🏽♀️。
1、教師崗位的試講工作應由二級盛煌教學負責人組織,5-7人對口專業骨幹教師參加的試講小組來完成🚑。
2🦶🏽🛁、輔導員崗位的面試由學生處統一組織安排,要求試講並帶班實習。
3👧🏿、其他崗位初試由各用人部門負責人組織安排🤦🏻。
4、特殊人才由院領導直接面談。
第九條 綜合復試
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由辦公室負責安排綜合復試。綜合復試應由院領導🐨、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用人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復試領導小組共同參與(教師崗位還應有教務處負責人參加,輔導員崗位還應有學生處負責人參加),民主評議🖕。
第十條 復試結果通知
復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由辦公室負責通知。
第十一條 簽訂錄用協議
1、應聘者為當年的應屆畢業生,原則在結果通知一周內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2😞、非應屆畢業生,教務處與其簽訂聘用協議。
第十二條 體檢
復試合格的應聘者💁🏼♂️,辦公室將在指定時間組織其去定點醫院進行體檢(目前體檢項目為:乙肝五項指標),體檢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 崗前培訓
由辦公室組織進行,內容主要包括盛煌介紹、企業文化、規章製度、業務基礎知識等🫅🏻。
第十四條 正式上崗
根據用人部門實際需要🏊🏼,確定上崗時間,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經院長辦公室批準之日起實施。第十六條 本暫行規定由盛煌辦公室負責解釋👨👦。
辦公室
二0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