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材選用管理辦法
教材是教學工作中重要的基礎性環節,同時也是教學的基本依據,選用優質教材對於保證教學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規範教學工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央的要求和學校的有關要求,特製定思政部(系)關於教材和教學資料選用的管理辦法。
一、選用教材的範圍
(一)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選用。根據中央規定,必須選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組織編寫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各門課程的教材,不得征訂和使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二)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材選用。為了保證教學質量,專業課應選用(1)全國統編教材;( 2)國家級規劃重點教材;(3)教育部推出的面向21世紀國家級課程教材;(4)教育部舉辦的全國優秀教材評選活動中的獲獎教材;(5)由高校知名學科帶頭人主編或組織編寫的聯合書目所列教材。
二、教材選用的程序
(一)教材選用一般應在每學期期末,安排下學期工作時落實新學期使用的教材,由教研室主任負責。
(二)專業課任課教師可以向教研室主任推薦選用教材相關信息,包括教材名稱、作者、出版社、版次以及相關背景信息。為了防止出現所選教材無法征訂的情況,同時保證有更多的選擇余地,任課教師提供教材信息時,應盡可能提交兩種以上的同類教材供選擇。
(三)教研室主任要組織相關教師討論、研究、比較,根據出版信息、資料和樣本,按照專業方向、教學大綱、培養規格及培養目標要求,篩選最適合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學要求的教材。
(四)教材選定後,由教研室主任負責分別填寫學生與教師教材征訂單,報系主任簽字,然後交教務處。
三、對選用教材的質量管理
(一)教材選用後,在使用的過程中任課教師和所在教研室主任應隨時關註選用教材的使用情況,一般應在半學期時收集學生對選用教材的意見。
(二)凡學生或其他非任課教師對選用教材提出意見,任課教師和所在教研室主任應認真聽取。
(三)凡意見反映較大的教材,教研室主任有權要求任課教師更換,不得在下一個年級使用。
四、教材樣本的保存歸檔
(一)教務處負責學生教材的發放,並對教師教材采取登記製。
(二)對歷年教材按公共課與專業課上架。
思政部
2016年9月1日